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房屋租赁市场日益繁荣。然而,随之而来的租赁合同纠纷也频频发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北京泽玺律师事务所就接到了一起房东无法提供房屋相关手续导致承租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案件,让我们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梁莉莉 | 主办律师
自执业以来主要从业于民事诉讼领域,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各种民事案件。
于世华 | 主办律师
办理案件仔细耐心,办案经验丰富,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诉讼技巧。
执业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继承纠纷。
王某与严某于2017年12月19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严某向王某提供位于北京市某区某别墅区中间一栋房屋,使用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根据协议,严某有义务向王某提供该房屋的相关手续证明,以便王某将教育培训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然而,在实际承租过程中,严某无法提供相应的手续,导致王某一直无法正常营业,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王某使用该房屋主要是针对4到12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艺术培训服务。然而,由于无法提供房屋相关手续证明,王某无法将教育培训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多次被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局与北京市某区教育委员会进行查处。这些违规行为对王某的经营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商业活动。
王某要求退租,而严某却要求王某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出租前状态并支付2021 年 2 月1日至 2022年 1月 31 日期间的租金,并把王某告上法庭。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北京泽玺律师事务所的梁莉莉律师和于世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两位律师接受了王某的委托,全权代理此案。
经过深入调查和取证,两位律师认为,严某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王某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两位律师指出,严某因无法为王某提供相应的手续,不仅导致培训机构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改,而且致使许多客户要求退费,对王某的经营产生非常恶劣影响。王某已多次与严某沟通,要求其协助提供住所证明或者解除协议,但严某一直拖延并恶意隐瞒案涉房屋真实情况。在此背景下,北京泽玺律师事务所的梁莉莉律师和于世华律师代表王某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梁莉莉律师和于世华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事实和法律依据。两位律师代王某向本院提出反诉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确认王某与严某于 2017 年12 月 19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
2. 请求依法判令严某退还王某保证金xx元;
3. 请求依法判令严某退还王某装修费用 xx元;
4. 请求依法判令严某赔偿王某经营损失xx元;
5.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严某承担。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王某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认定严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严某与王某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王某支付严某房屋占有使用费xx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严某返还王某保证金xx元;
四、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严某支付王某装修损失xx元;
五、驳回严某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王某其他反诉请求。
胜诉关键:
这个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两位律师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本案不仅维护了原告王某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借鉴。我们相信,在中国法治日益健全的环境下,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