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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违法改造老房子增加房屋安全隐患 律师助委托人提诉 法院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康某长年以来居住在北京市某区,可近期却发现卧室窗户前却赫然出现了一条自楼上顺延而下的排烟管道。康某联想起前些日子楼上邻居曾进行过施工,不排除系施工后增设的排烟管道。因房屋建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属于学区房且周边房价格外昂贵,对于安全隐患需要格外注意,如若房屋发生漏水等情况,很可能会造成房屋价值降低。为此,康某主动与楼上邻居进行沟通,经实地查看后发现楼上确实存在房屋改造的情况,楼上的两位业主张某、何某私自变更了房屋主体结构,不仅增设排烟管道,更将未做防水保护的储物间和卧室改造为厨房,极大地增加了康某房屋漏水的风险隐患。经过多次协商后,楼上的业主张某、何某以孩子即将上学为由不愿意恢复原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前规避风险,康某经咨询后将案件委托至北京泽玺律师事务所付冬博律师。


律师介绍:
付冬博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擅长办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涉外等类型案件,办理案件近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办案过程:


前后三次实地查证 确认维权路径

付冬博律师在切实听取委托人诉求后,先进行实地考察,在与当事人张某、何某沟通后,先后三次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实际核查。经多次核实案涉房屋改建情况后,付冬博律师认为委托人所顾虑的问题确实存在,系行使可能妨害物权的适用场景,委托人可以诉请张某、何某二人限期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根据付冬博律师的取证调查结果,委托人结合律师给出的建议最终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以相邻权纠纷为由诉请对方限期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提诉后引领法官至案涉房屋进行实地考察

院方受理案件后,经过律师与庭审法官的沟通,付冬博律师引领法官再次进行实地勘察。案涉房屋将原本的厨房的房间改造为书房,将储物间及卧室改造为开放式厨房,并在没有做防水的区域安装了上下水装置,将原有的燃气管道进行了封堵,改建后排烟管道顺延至委托人住宅窗户上方。

法条成功被引用 责令对方限期恢复

案件公开审理的过程中,付冬博律师将收集取证的各项材料整理成册递交至院方,并给出了相应的法条及过往的维权案例。通过法条论证结合证据的形式,根据房屋的户型图指明案涉房屋内存在不合理改造的情况,并表示该情况属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情形,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给邻居带来不利影响。院方听取双方的答辩意见后,结合查明的事实,最终采纳了付冬博律师提出的诉请,参考了付冬博律师提出的法条后,责令张某、何某二人限期内拆除并恢复房屋结构,消除对委托人的危险状态。


最终结果:

最终,本案在院方的裁定下张某、何某需要对已改造的房屋限期内进行回调,消除可能发生的危害,委托人的诉求得以顺利实现,付冬博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引用的裁判标准及相关法律条文也在庭审中被一一认可。本案中,付律师前后共计四次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充足取证,在庭审中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法条论证其观点并被院方所采纳,最终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展现了其优秀的执业技能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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