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遗嘱效力 综合分析案情提起民事诉讼
刘晓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细致的了解了相关情况,认为该遗嘱由委托人父亲亲自书写,也注明了时间,还有两名见证人签名,既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也符合见证遗嘱的形式,遗嘱内容应真实有效。但委托人不认识当时签字的两名见证人,也没有录像视频。刘晓丽律师建议做好两手准备,一是按自书遗嘱,先在家找找父亲生前的笔迹,以防做笔迹鉴定。二是按见证遗嘱,需要进一步联系见证人。本案系因遗嘱继承而产生的纠纷,结合之前的类案处理经验先,先以遗嘱继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按照遗嘱判决。
多次与法官交流 巩固案件实际情况
案件正式立案后,刘晓丽律师考虑到案情,多次联系案件办理法官,向其详细说明委托人的家庭情况以及委托人实际为照顾老人付出的努力等诸多细节。从已故老人设立遗嘱,其兄弟姐妹都认识父亲笔迹,协商的过程到后来大家不服遗嘱不愿意配合过户的实情进行逐一阐明,巩固案件实际情况的同时,让办案法官更加客观、公正的看待委托人在整个案件中所处的状态。
庭审多次指明遗嘱效力 要求过户房产
案件正式公开进行庭审的过程中,被告BCDEF中有的对父亲遗嘱的笔迹不持异议,有的持有异议,对遗产分配的结果也不认同,各自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刘晓丽在庭前已经和法官有了充分的沟通, 在庭审过程中多次强调案涉遗嘱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应当将案涉房屋依照遗嘱过户至委托人名下。法官在庭上有针对性问了关于遗嘱的问题,确认是父亲字迹后,直接确认了遗嘱的效力,不需要启动鉴定程序。这对我们来说非常有利。还有关于父亲存款及抚恤金部分,委托人曾在父亲身故后及时领取了存款及抚恤金,同意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这样,由于庭前沟通工作到位,及法律文书书写清晰,经过一次庭审,法官就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决定近期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