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某区的郑某现已九十岁高龄,五十多岁时郑某才与已故的丈夫白某结婚,携手走过四十年。但二人一生膝下并无子嗣,后来白某被医院诊断为老年性脑萎缩等多类老年疾病,生活起居均由郑某照料。而白某的外甥眼见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没有子嗣却坐拥大量财产,就动了歪心思,多次到两位老人家闹事,教唆神志不清的白某打骂郑某,不仅如此,他还抢走两位老人的财物并求分割的遗产。对此,郑某也曾多次报警处理,直至白某身故后,其外甥不知从哪里得来一份《意定监护协议书》,以继承纠纷为由将郑某起诉至法院,并且捏造事实称自己是已故白某的养子。殊不知他出示的《意定监护协议书》签订的时间,正值白某受伤住院根本不可能是白某亲自签订的,其起诉的矛头就是为了占有两位老人在北京居住的房子。为此,已九十岁高龄的老人郑某气不打出一处来,表示绝不会向外甥的无赖行径妥协,经过电话咨询后,郑某联系到了北京泽玺律师事务所桂江兰和薛冰两位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两位律师在得知案件基本情况后,多次前往委托人家中与其沟通了解案情,抚平委托人激动情绪的同时表示必将为委托人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桂江兰律师
桂江兰律师擅长婚姻、继承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电影投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名誉权纠纷等,在从事法律行业过程中、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薛冰律师
薛冰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涉及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政府拆迁国家赔偿等业务。
针对起诉状叙明“事实” 多单位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
桂江兰律师、薛冰律师介入案件后,了解到了委托人所遭遇的各种糟心事。因郑某年事已高,为积极应诉,两位律师除了向院方提交了对医院、警察局两单位的《调查取证书》,申请院方前往两单位进行案件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外,桂江兰律师和薛冰律师还自行前往当地公证处、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搜集取证,确认委托人说明的先前报警处理家庭纠纷的问题确实存在。
就本案案情而言,两位律师通过当前汇总的线索,了解到已故白某早年间因年老疾病等问题,经法院裁判后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能力人,而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有且仅有委托人郑某一人。
多次协调办案法官 说明原告实际行为
结合本案中查明的各项证据,桂江兰律师和薛冰律师多次主动联系办案法官与其沟通案情,阐明原告方存在的诸多问题。其在诉状中所谓的“养子”身份,实际上白某即未抚养过原告,原告亦未赡养过白某。并且从调取的各项档案中,均可证明白某膝下并无子女。除此之外,在提交证据的过程中,通过取得的证据,认为原告出示的《意定监护书》系伪造。根据医院中调取的就诊记录,案涉意定书签署时,白某正在医院,这一阶段并未见过原告。综上原告既没有精心赡养过白某,也没有养老送终,反而多次窃取两位老人的钱财,殴打郑某,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不应继承任何遗产,应该对其恶劣行为予以训诫。
院方采纳律师提交的多份证据 庭前调解原告撤诉
院方在经过核对案涉材料后,初步认可了桂江兰律师和薛冰律师的答辩及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前传唤原告与律师进行了会谈。在会谈过程中,两位律师通过已查明证据逐一驳斥原告的诉求。会谈结束后,院方作为代表,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针对案件中养子身份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最终,原告自知即便案件开庭,自己也无法胜诉,选择主动撤诉。
在桂江兰律师、薛冰律师的努力下,本案原告撤诉,委托人向两位律师传达了由衷的喜悦之情。因原告在这几年中对郑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从中挑拨与老伴白某的关系,教唆殴打这种手段也是频频出现,给郑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本案中,泽玺所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前后数次前往委托人家中进行取证。虽然委托人年事已高,很多时候会造成一定的沟通困难,但在律师的努力下,未曾遗漏每一个案件细节,并逐一向有关单位发函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的事实及时与院方沟通联络,迫使原告撤诉,得到了委托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