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8日中午,孟某驾车行驶在河北省某市的人行横道处,不慎与自东向西步行通过道路的艾某发生碰撞,艾某受伤倒地不起。事后,孟某及时将艾某送到医院救治,并主动向办案警员交代了事实经过。经过两个多月的救治,时至2024年1月,艾某正式被当地医院宣告死亡,经鉴定艾某的死亡原因系交通事故引起的严重颅脑损伤、脑死亡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眼见案件事实已成定局,孟某咨询了多家刑事律师事务所均无法取得满意的解决方案,直至咨询至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才给孟某的案件带来了一丝转机,孟某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博律师代理。
律师介绍:
办案经历:
多重方案并行 获被害人家属谅解
在姜博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耐心地安抚了委托人的紧张情绪。姜律师深知,在交通肇事罪这类过失犯罪中,赢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至关重要。因此,他致力于在审查起诉前达成谅解协议,并精心准备多个版本的协议草案,以确保充分满足对方需求,从而为委托人争取到最有利的辩护材料。
在方案确立后,姜博律师便积极展开行动,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力求取得他们的理解。经过姜博律师的不懈努力,委托人最终决定向被害人家属提供一笔补偿款,以表达其悔罪态度,并成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双方顺利达成了谅解协议。
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案情 阐明情节轻微存在自首 终获不起诉决定
随后,姜博律师就着手准备同检察院方的沟通材料,并多次与检察官就案件详细沟通交流,表明委托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等多项情节。除此之外,姜博还主动向检方提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协议,表明已取得了家属的谅解,具有良好的悔罪行为表现,向检方传达了希望免除起诉或减轻处罚的态度。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其特点在于行为人对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非出于故意。本案中,委托人虽然造成受害人死亡,但本身并不对于死亡结果抱有期待,故构成本罪。且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有着主动送医、自首等有利情节,并在姜博律师的帮助下,获得被害者家属的谅解后奠定了本案刑事不起诉的最终结果。其中凭借着的是姜博律师多年来的刑事辩护经验,在接案第一时间拿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成功让当地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