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旨在共同建设并经营某市油茶基地示范园。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土地提供、租金负担、生产经营责任及利润分配等关键条款。然而,随着项目的推进,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并于2018年首次对簿公堂。那次诉讼中,法院认定A公司存在将合作土地外包给第三方的违约行为,但同时也对B公司的部分违约行为进行了认定,最终判决解除了与第三方的外包协议,并未直接判定双方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
时隔数年,A公司再次以B公司放弃油茶林抚育管理、未支付应付款项及未通知采摘油茶果等为由,提起违约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高额违约金。面对突如其来的起诉,B公司迅速咨询了多家律所,最终委托泽玺律师事务所何益德律师进行应诉。
何益德律师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及民商事诉讼业务。执业期间在建设工程、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何益德律师一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切实根据客户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客户争取更快、更好的实现预期目标。
接到委托后,何益德律师首先针对A公司的起诉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其已构成重复起诉。依据“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何律师精心准备了法律意见书及过往判例,明确阐述本次诉讼与前次诉讼在事实、理由及请求上的高度重合性,请求法院依法驳回A公司的起诉。为证明B公司一直在积极管理油茶林,何律师不仅提交了油茶园的实景照片、视频资料,还邀请法官及对方当事人现场考察。通过实地走访,法官亲眼见证了油茶林的生长状况及管理痕迹,确认了B公司并未放弃抚育管理的事实。这一策略有效削弱了A公司的指控基础。
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何律师还通过反诉的方式,指出A公司存在未足额提供土地、恶意串通第三方、阻挠茶园经营等违约行为。此举不仅转移了部分诉讼压力,还使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能够全面评估双方的违约情况,为后续判决的公正性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轮庭审与证据交换,法院最终采纳了何律师的意见,认定A公司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确认了B公司对油茶林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并未放弃抚育责任,最终解除了双方的合作合同,我方免于承担高额的违约责任。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成功驳回了对方的起诉,还通过诉讼进一步厘清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未来的合作或争议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何益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细的案件分析与灵活的诉讼策略,从接案到胜诉,整个过程仅用时一个多月,为客户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其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