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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难解 律师助当事人追回全部本息

发布日期:2025-06-27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张某出于同事情谊,在 2015 年至 2017 年间,陆续向朋友出借共计 66 万元资金,对方先后签署 20 张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朋友却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委托泽霄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律师介入整理证据时发现,案件情况极为复杂:张某出借的资金均来源于向其他第三人借款后转借;所有借款均采用现金交付,缺乏录音录像等直接证据;20 张借条中,仅两张合计约 3 万元的借条明确出借人为张某,其余借条记载的出借人均为第三人,仅有个别借条标注张某为经手人。此外,张某虽已用现金方式向第三人还清借款,但同样未留存任何还款凭证。更棘手的是,借款行为发生距今多年,已面临诉讼时效超期的风险,这使得维权之路充满挑战 。


律师介绍:

刘晓红律师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大型律所,执业6年,在诉讼及非诉领域都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其中,非诉方面,曾担任多家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司等企业的法律顾问,涉及投融资、收购并购、知识产权、物业、健康养护等多个领域;诉讼方面,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


案件难点:

1. 证据链完整性缺失:现金借贷缺乏转账记录、交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且无录音录像佐证借款过程。借条上大部分出借人非张某本人,还款给第三人也无凭证,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与借款人之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证据采信面临极大困难。

2. 诉讼时效认定存疑:借款发生在 2015 - 2017 年,若无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案件很可能因超期而丧失胜诉权。而张某此前未保留任何催款记录,寻找能够证明时效中断的证据难度巨大。

3. 法律关系认定复杂:借条记载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张某作为经手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法院易产生 “张某非适格原告” 的误解。如何向法院清晰阐释借款资金流转、还款事实及真实借贷关系,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是案件审理的关键难点。

4. 法官释明后的应对困境:法官初步审查时认为张某起诉内容有误,存在退回案件风险。律师需在不改变案件事实的前提下,通过有效沟通说服法官,争取立案机会,并让法官接受以庭审认定事实为准,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突破法官先入为主的判断,沟通难度极高。


承办亮点:

多渠道完善证据链条:刘晓红律师第一时间要求张某收集一切可能的催款记录,并指导其通过电话与借款人沟通,对借款事实进行录音固定证据。通过这些方式,在现有证据基础上,补充了能够证明借贷合意和催款行为的关键证据,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证据链的缺失。

精准应对诉讼时效危机:针对诉讼时效问题,律师以补充的催款记录和录音证据为依据,主张诉讼时效中断。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向法院阐述证据与时效中断的关联性,有效化解了超时效风险,为案件胜诉争取了机会。

高效沟通说服法官立案:面对法官对起诉内容的质疑,律师多次主动与法官电话沟通,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详细解释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及证据情况。坚持以庭审认定事实为准的主张,最终说服法官同意先立案审理,成功避免案件被退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积极推动庭审顺利调解:开庭前夕,律师再次与法官深入沟通案件事实,强调案件审理的关键要点,并请求法官向被告告知不出庭的法律后果。通过律师的积极协调,促使被告出庭参与诉讼,为庭审中顺利达成调解、实现当事人全部诉求奠定了基础。


办案结果:

在刘晓红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开庭时顺利进入调解程序。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全部66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求,张某当庭收到调解书。这一结果不仅让张某的合法债权得到了法律保障,也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民间借贷纠纷中专业高效的维权能力,张某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价值总结:

刘晓红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推动案件进程和促成调解中的出色表现,凸显了专业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证明律师能够通过专业法律知识、高效沟通技巧和积极维权策略,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纠纷中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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