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前后,某投资公司以“全国招募代理商”为名义,向社会公众推广招商合作项目,通过与投资者签署《招商合作协议》,承诺投资者缴纳一定金额“合作款”后,可成为公司区域代理商,公司将按季度支付“高额运营费”。凭借“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话术,该公司吸引了数百名投资者参与。然而2022年底,该公司突然停止支付“运营费”,投资者联系公司负责人时发现其失联,办公场所也人去楼空,“爆雷”事实浮出水面。数十名受害人共同委托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邵靖雯律师团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投资本金。
律师介绍:
邵靖雯律师
985法学硕士,在诉讼方面,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曾在离婚财产分割、家族财产风险防控业务中表现突出。非诉方面,在商务谈判、资产重组、各类合同的审核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邵靖雯律师专业功底扎实,沟通能力强,在客户中收获了较高评价。
案件难点:
1. 刑事未立案,维权路径受限:本案最核心的难点在于当地公安机关未正式刑事立案,无法借助刑事侦查手段冻结公司资产、固定关键证据(如公司资金流向、实际控制人信息),也不能通过追赃挽损程序为受害人统一回款,只能依靠受害人个体通过民事或仲裁途径维权,效率低且风险高。
2. 证据零散,关联性难构建:受害人手中的材料多为零散的《招商合作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截图,部分投资者甚至丢失了协议原件;同时,与公司业务员的沟通记录多为微信聊天片段,且业务员已离职失联,难以补充佐证高额利息承诺的事实,证据链的完整性与关联性构建难度极大。
3. 仲裁管辖与主体认定存疑:《招商合作协议》中虽约定争议由太原仲裁委解决,但部分受害人签署的协议版本存在公司盖章模糊、乙方信息填写不全等问题,可能被质疑协议效力;同时,需明确“投资公司是否为适格被申请人”(部分资金转入关联公司账户),若主体认定错误,将直接导致仲裁请求被驳回。
承办亮点:
精准选择仲裁路径,避开刑事程序僵局:邵靖雯律师团队分析案件后,抓住《招商合作协议》中的仲裁管辖条款,确定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当地仲裁委提起仲裁—— 既绕开了刑事未立案的障碍,又能通过仲裁程序快速审查合同效力、认定违约事实,为受害人争取主动。
系统化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明链:针对证据零散问题,团队制定“一人一档”整理方案:逐一核对受害人的《招商合作协议》原件与复印件,对模糊条款进行文字修复;将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与协议约定的“合作款金额”“付款时间”对应,标注每笔资金的用途;同时,汇总所有受害人与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提取“高额运营费承诺”“保本付息”等关键表述,形成《证据清单》与《事实说明》,清晰证明“双方存在投资关系、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收益”的核心事实。
提前预判管辖与主体争议,做好应对预案:针对“协议效力”与“主体适格”问题,团队提前检索当地仲裁委同类案例,发现“盖章模糊但有实际履行行为(如公司接收款项、曾支付部分运营费)”的协议仍被认定有效;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实资金转入的关联公司与投资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遂将投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避免因主体遗漏导致维权落空。庭审中,团队围绕“协议签署背景、资金流向、公司违约行为” 展开陈述,成功反驳被申请人协议无效、与关联公司无关的抗辩。
案件结果:
经过近6个月的证据整理、材料提交与庭审准备,仲裁委于2025年5月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仲裁庭认可邵靖雯律师团队提交的证据链,认定“《招商合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投资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运营费、失联逃避责任构成根本违约”。2025年8月,首批参与仲裁的5位受害人收到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裁决结果明确支持受害人的核心诉求:投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需向每位受害人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并按协议约定的“运营费标准” 支付拖欠的利息(扣除已支付部分),同时承担案件仲裁费用。目前,邵靖雯律师团队已协助这5位受害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后续将持续跟进执行进度,确保裁决内容落地;其余受害人的仲裁案件也在有序推进中。
价值总结: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刑事未立案的投资爆雷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维权路径 —— 当刑事程序因证据、定性等问题难以推进时,不应陷入“等待立案”的被动,而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结合案件中的合同约定(如仲裁条款)、证据情况,选择民事起诉或仲裁等路径,通过“认定合同违约”的方式追回损失。同时,投资者在参与各类“招商合作”“理财项目” 时,需警惕“高额利息承诺”,留存完整的合同、资金凭证与沟通记录,一旦出现风险,这些材料将成为法律维权的关键支撑,最大程度降低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