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8月,内蒙古某县一工程现场,李某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下称“建工公司”)签订《防腐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其中钢结构防腐等分项工程,合同由该公司授权代表赵某签字。该工程总包方为北京某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下称“环保公司”),建工公司系分包方。当年年底工程完工后,李某多次向赵某及建工公司索要工程款,却屡屡被以“未结算”“质量问题”为由推脱。无奈之下,李某委托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付冬博律师维权。律师介入后,梳理出“总包-分包-实际施工人”的复杂主体关系,将建工公司、其总公司、赵某及环保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提起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实现比一审多判五万余元的维权成果。
律师介绍:
付冬博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擅长办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涉外等类型案件,办理案件近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案件难点:
1. 主体关系复杂,责任界定模糊:案件涉及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授权代理人等多重主体,赵某的“授权代表”身份与“是否构成债务加入”存在争议,环保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也无明确依据,单一追责易因主体责任能力不足导致维权落空。
2. 事实争议突出,证据对抗激烈:建工公司否认结算单效力,主张“工程量未最终确认”“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对钢结构喷漆工程量、外墙粉刷计价标准等核心事实各执一词,证据梳理难度大。
3. 上诉程序阻力大,多维度抗辩压力增: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建工公司以“法院无管辖权”“程序错误”发难,李某则对工程款金额、责任主体范围有异议,律师需同时应对双方上诉理由,兼顾己方诉求与反驳对方主张。
承办亮点:
扩大追责范围,筑牢维权保障网:付冬博律师精准预判单一主体可能存在的责任履行风险,未局限于签约建工公司,而是将其总公司(应对分支机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授权代理人赵某(排查债务加入可能)及总包方环保公司(考量工程款支付义务)全部列为被告,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精准击破程序异议,稳住维权基础:针对建工公司二审提出的“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法院无管辖权”主张,律师当庭提交证据——上诉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未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规定已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成功驳斥其“程序错误”的上诉理由,确保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
双向抗辩+事实举证,锁定工程款金额:一方面针对建工公司“质量不合格”“未结算”的主张,提交施工日志、赵某微信发送的结算单、合同中“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证明工程已合格且结算依据有效;另一方面针对李某的诉求,补充工程量核算依据,提出外墙粉刷计价标准的合理异议,为二审工程款增判提供支撑。
办案结果:
二审中,付冬博律师的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二审判决在一审基础上增判五万余元,维持建工公司及总公司的付款责任,同时明确赵某不构成债务加入、环保公司无连带责任,既实现工程款增值,又厘清了各方责任边界。
价值总结: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维权提供了“主体全覆盖+证据精准化+程序硬抗辩”的有效路径。当面临复杂主体关系时,专业律师通过扩大追责范围规避执行风险,依托合同约定、结算凭证等核心证据锁定事实,在程序异议与实体争议中双向发力,既能反驳对方无理抗辩,又能精准主张己方合法诉求。这一过程充分说明,工程欠款维权不能局限于单一签约主体,唯有厘清法律关系、夯实证据基础、精准应对程序与实体争议,才能最大化实现维权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