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购房遇“一房四卖”巨大骗局 律师介入提诉帮助委托人成功退款
案情简介:高某于2017年4月,在中间人的介绍下,与和某签订了关于北京市某小区一套回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高某已全额支付房款,但该房屋作为拆迁安置房,原定于2017年4月13日前由某开发公司交付给和某,实际交付时间却延迟至2023年9月。合同中双方明确,因和某及政策因素暂不具备过户条件,约定待条件成熟时办理过户。然而,和某在收房后,既未交付房屋也未办理过户。2023年10月,和某提出因国家回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