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房产继承纠纷 律师力证无权处分 助当事人夺回50%房产份额
案情简介:吴先生与黄女士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吴甲、一女吴乙(原告),吴丙(被告)为吴甲之子。夫妻二人于1997年通过房改购得北京市某小区房屋一套,登记在黄女士名下,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吴先生于2017年去世,黄女士于2023年去世。2018年,黄女士与孙子吴丙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实则将案涉房屋赠与吴丙,未收取任何购房款,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吴乙认为,案涉房屋中属于吴先生的50%份额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