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8
房产公司不履行车位合同义务 律师精准研判案情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案情简介:2017年8月,吕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车位交付使用满六年后,吕某有权单方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回购车位。即若吕某向该房地产公司提出车位回购的意愿,此房地产公司将无息退还吕某已付车位款(扣除车位试用期内的管理费后的余款),该房地产公司委托其分公司代为履行合同义务。然而,吕某在六年后按照约定提出回购要求时,该房地产公司却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吕某考虑再三,在多